根据《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相关规定要求,为做好保山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测评对象为2023年报考保山市人民警察职位并通过笔试取得体能测评资格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请登录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查询(http://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项目
(一)测评时间:2023年4月7日上午7:00
(二)测评地点:保山市体育运动中心体育场
(三)测评项目:
1.纵跳摸高
2.10米×4往返跑
3.女子800米跑、男子1000米跑测评
考生务必于2023年4月7日上午7:00在保山市体育运动中心体育场北门(隆阳区太保南路)集合,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测评地点。7:00至7:30组织全体考生进行抽签,抽取本人体能测评考号,7:30至12:00所有考生根据考号顺序进行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女子800米跑、男子1000米跑测评,体能测评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凡其中一个项目不合格者,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参加下一个项目的测评。
三、体能测评标准
测评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四、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过程中,考生穿着便于运动的鞋服参加测评。
(二)测评中,考生如因自身原因摔倒,裁判不停表,考生应继续完成该项目的测评,如考生自愿放弃测评,成绩为零。
(三)体能测评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让他人替考,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测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此次测评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请考生认真、严谨对待每一项测评项目。在测评中,严禁其他人员在旁加油助威,带跑考生。
(五)请考生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量力而行,如有不适,请及时向项目考官报告,以便医务人员及时医治。考生不得在体能测评时以身体不适或其他理由提出缓测。
(六)考生在测评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测评期间不得离开测评场地,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携带手机、录音、录像等与体能测评无关的器材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
(七)考生在测评期间不准携带贵重物品到测评现场,如遗失自行负责。
(八)公安机关体能测评是一项高耐力、高强度的运动,对测评考生身体素质要求较高,患有心脏病、高血压、严重疾病患者等考生或妊娠期内的女性,以及其他不适宜剧烈运动的考生,请慎重考虑是否参加测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考生在体能测评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上述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考生,体能测评领导小组可根据情况取消其测评资格。
五、体能测评监督
保山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六、相关要求
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携带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必须按照体能测评规定的时间于2023年4月7日上午7:00到达测评地点,当日上午7:30未到达测评地点的,视为自愿放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警官,18887506588
杨警官,18887556544
监督举报电话:0875-2192207,2192215
保山市公安局
2023年3月30日
原文标题:保山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公告
原文链接:http://zswldj.1237125.cn/html/bs/2023/3/30/18a882d3-30af-46a2-8bca-d95594817e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