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生】山西省2024年面向大连理工大学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山西省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培养储备一批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根据《公务员法》《山西省选调生管理暂行办法》,现将山西省2024年面向大连理工大学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单位
大连理工大学2024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及毕业后申请第二学位毕业生)。
选调单位为省、市直机关(选调计划见附件)。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政治使命感和远大抱负,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服从组织分配。
(二)学习成绩优良,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大学本科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学位报考,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院校为本科院校(不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
(三)大学本科生199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9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9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岁。
(四)品行端正、作风朴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法律法规和具体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优先选调具备以下条件的人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主要职务连续1年以上;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表彰奖励。
选调条件要求的资质、经历、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有明确要求外,均以公告发布当日计算。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经考核考察政治素质不达标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三、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于2023年12月26日9:00至2024年1月5日18:00期间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人事考试专栏(网址:https://sbm.sxpta.com/SXptaExam_2024dxxdse_bm/index.html#/index)提交报名申请,并于2024年1月6日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组织推荐
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山西省2024年定向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并签名承诺,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经院(系)党组织盖章后报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盖章,完成组织推荐。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组织推荐的报考人员均可参加。
笔试时间:2024年1月28日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考点设在太原市,考点及考场信息以准考证上注明的为准。
考生可于2024年1月20日9:00至1月28日10: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做好考前准备。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和准考证。
(四)综合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综合考察人选(如出现末位并列,并列的考生全部确定为综合考察人选)。综合考察采取面试与经历业绩评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考察成绩×60%。考生总成绩及排名将在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公布。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和综合考察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照选调条件中所述的优先选调情况排名。
(五)确定职位
考生总成绩公布后,根据考生成绩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职位表要求填报志愿。选调职位分为省直单位(第一批次)、太原市(第二批次)、其他市(第三批次)三个批次。每个考生可填报5个志愿,包括3个省直单位志愿、1个太原市志愿和1个其他市志愿,并明确是否服从调剂。三个批次志愿为梯次志愿,3个省直单位志愿为平行志愿(按省直第一、第二、第三志愿的顺序依次进行)。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和填报志愿,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依次确定各批次各职位人选,并征求考生意见。如考生不服从分配,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第一、二批次职位如有空缺的,在符合职位条件且服从调剂的未确定职位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调剂。第三批次职位如有空缺的,在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公布空缺职位情况,未确定职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再次填报志愿,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进行补录。补录后,仍有职位空缺的,选调计划相应核减。
职位人选一经确定,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或调剂。
(六)体检
确定职位的考生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生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选调人选。
(八)公示
拟选调人选名单在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签约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经核实了解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签订就业协议。拟选调人选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拟录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因未按期毕业等原因造成无法录用的,协议自动解除。
(十)录用
拟选调人选毕业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选调政策
1.新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手续。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用。
2.录用到省、市直机关的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安排到乡镇、村进行实践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进行管理。鼓励选调生留在县、乡基层任职。
3.录用到省直机关的选调生报到后,一次性给予每人9万元安家费,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另外一次性给予每人10万元生活补贴,如工作不满5年离开山西的需全额退还。录用到省直机关的选调生,符合太原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入职后在太原市购买首套住房,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20万、10万、5万元的购房补贴。录用到各市市直机关的选调生,符合工作地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奖励政策或待遇。
4.新录用的选调生在山西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特别提示:
1.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18536899501 18536899502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2023年12月22日
原文标题:【选调生】山西省2024年面向大连理工大学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原文链接:https://job.dlut.edu.cn/portals/newspage.html?id=a19f693d-ca13-43c2-bfbe-0962caaf47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