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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拟录用人员公示公告
根据《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现对深圳市财政局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至17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财政局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邮编:518034,监督电话:0755-83938519,传真:0755-83938862,邮箱:rsc szfb.sz.gov.cn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财政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录用情形的,将按规定申报办理录用手续。最终是否录用,以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的录用文件为准。
深圳市财政局
2023年4月11日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
原文标题: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拟录用人员公示公告
原文链接:http://szfb.sz.gov.cn/gkmlpt/content/10/10533/post_10533525.html#4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