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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深圳市大鹏新区拟录用人员公示公告(二)
根据《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现对深圳市大鹏新区拟录用人员(第二批,具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4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1613办公室,邮编:518000,监督电话:0755-28333214,传真:0755-28333210,邮箱:zzrsjrsk dpxq.gov.cn,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录用情形的,将按规定申报办理录用手续。最终是否录用,以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的录用文件为准。
附件: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深圳市大鹏新区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二)
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
2023年4月7日
原文标题: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深圳市大鹏新区拟录用人员公示公告(二)
原文链接:http://www.dpxq.gov.cn/xxgk/xxgk/rsxx/zkzp_94974/content/post_105300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