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考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以下情况界定:
①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②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③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且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⑤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⑥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⑦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起始月份应晚于毕业时间,在读期间内的工作即使签订过劳动合同,也只属于社会实践,不计算为基层经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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