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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职位进行性别限制的理由及依据如下:
1.法律明文规定不得安排妇女从事的工作职位,可以仅允许男性报考。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故煤炭、安全生产监督、测绘、人民武装、人民警察等部门或职位,因从事矿山、井下、野外或具危险性的职位,可以仅允许男性报考。
2.因工作对象为女性,部分职位可以仅允许女性报考。如女看守所、女子监狱、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妇联等工作对象为女性的职位,可以仅允许女性报考。
3.根据法律规定,按男女平等就业的原则进行职位等比招考。同一层级或类别的职位可以平均设置男女性别要求,例如,同一职位招考2人的可以允许限制招考男、女各1人,设置大职位招考的可以允许按照男、女各占50%的比例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