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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持证人应按任教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通知要求,向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定期注册。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流程:
(1)收到参加首次注册/定期注册的通知。
(2)准备教师资格证书。
(3)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
(4)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现场确认资料。
(5)等待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结论。
(6)取回标注有注册结论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定期注册申请表。
建议参加定期注册的申请人,提前完成账号注册或登录,并完成实名核验工作。检查证书信息或首次注册信息是否与实名核验的信息一致。对于证书信息有误或者首次注册信息有误的,提前向认定机构或首次注册机构申请证书信息或首次注册信息的历史数据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