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有哪些

2022-04-07 09:08:53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木子鱼

报考要求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原工作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报考者需提供真实可靠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聘用)合同、工资清单等。合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由签订合同的劳务派遣公司开具,聘用考核也在劳务派遣部门进行。工资清单为银行出具的银行流水清单。其中,实习期不纳入工作经历年限计算范围,相关工作经历一般指与相对应的岗位和专业相关,具体界定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经招聘单位同意,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6.原工作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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