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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公务员笔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个科目: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这个科目的考试内容主要是考一下与公务员职业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的一些内容。主要是要考一些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相关的内容。
2、《申论》,申论的考试内容比较复杂,主要包括归纳概括,综合分析,提出对策,贯彻执行和申发论述等五种题型,考生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备考。
3、面向社会考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位,笔试科目分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专业科目。
4、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公开考录司法辅助人员职位,需要进行能力测试(含法律专业知识)和申论考试。
笔试科目和权重: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各为120分,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笔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笔试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申论与行测成绩之和÷申论与行测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