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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采取全省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招募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对于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各市统一组织面试,面试考场设旁听席和监督席,由纪检机关派员全程监督。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面试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单位所在市同类职位(指同一种服务类型)其他进入体检所有人选的面试最低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