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公告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学历学位证或学历认证书的,取消招募资格。
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相关文件、但未列入招募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相关文件的,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7.报考支教岗位的,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报考护理岗位的,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或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报考支医岗位的,按照“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政策有关要求报考,在2年服务期内取得国家规定的执业资格证书,否则服务期满后不予安置;
8.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以上是“湖南三支一扶考试报名条件”的全部解答,如果想要学习更多相关知识,欢迎大家前往上岸鸭公考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