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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太原市和生活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自我防护和面试前相关准备。务必保持手机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三)考生报到当天,应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绿码、行程码。请考生全程佩戴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凡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视情况另行安排。
(四)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不遵守面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参加面试的考生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笔试准考证、疫情防控承诺书。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需要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将签名后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同时电话告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