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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的毕业生包括硕士和博士(非在职),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自身的身体条件能够履行正常的职责;
6、具有的能力能够符合职位的要求;
7、具备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
拓展资料: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责:
1.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
2.值庭时负责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
3.送达法律文书;
4.执行传唤、拘传、拘留;
5.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
6.参与对判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