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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其中,报考市州及以下人民警察职位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7.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
8.具有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10.专门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招考的职位,报考人员须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甘肃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民生实事项目人员”以及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