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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事业单位,是指从事各类高等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及其他教育的组织机构。
(一)以为国家培养合格的劳动者和专门人才为宗旨,承担相关教学科研任务;
(二)具备同其所担负教育任务相适应的场地和设施,达到相应的办学规模;
(三)具有与其办学规模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人员、教学专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四)目前以国家财政投入为主,具有较强社会公益性;
(五)区域分布广,数量多,规模、规格差异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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