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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安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公安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这两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30%
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内容包含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笔试题目分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情境三种类型,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1.职业素养
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认知水平。
2.基础知识
主要测查报考者掌握有关法律和公安基础知识,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公安基础知识”两部分内容。
对于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的考查,考试大纲包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基础知识、民法基础知识、人民警察法基础知识、行政执法基础知识、刑事执法基础知识。
3.基本能力
主要测查报考者在有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严格守法、规范执法,有效沟通协调,妥善应对处置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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