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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
8.以上岗位条件中,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9.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10.当年应届生须在当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未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不予聘用。
11.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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