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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考行测题型均为客观题,考查内容分为5个部分: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一共20题,总分10分;言语理解一共40题,总分30分;判断推理一共35题,总分28分;资料分析一共20题,总分20分;数量关系一共15题,总分12分。
笔试总成绩按百分计。
(1)一般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2)参加公检法司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申论成绩×2+专业科目考试成绩)÷5
(3)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考生的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另行确定。
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