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2022-01-26 11:29:23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静默

中级教师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师5年以上,担任助教职务4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教师6年以上,担任助教职务4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教师10年以上,担任助教职务4年以上。还有一些破格申报条件,请参考《高中小教师职称试行条例》。

评定流程:

第一步,审阅审查评审材料(如论文发表刊物材料)。理论上是每个评委都要把评审材料全部审查一遍。

第二步,专业(学科)组,对所负责的人员进行评审,提出初步评审意见。注意,评议组的意见是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的参考依所,不是最终评审结果。

第三步,评审委员会根据材料审查情况和评议组意见,进行无记名投票。得票数超过2/3的方为通过。

第四步,评委会组织部门(一般是人社部门)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异议期为15天,按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的,进行调查落实。

第五步,人社部门行文公布,发放证书。

申报职称所提交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表一式两份;

2.以下材料各一份,全部按下列顺序装订为一册

(1)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

(2)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3)履现职以来聘书复印件。

(4)从2005年9月起继续教育学分要求教师教龄5年以下每学年15分,教龄5年(含5年)以上每学年10分。经批准参加提高学历层次进修(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教师)。公派出国或到省外学习培训的中小学教师,凭有关证明材料,按学校培训时间每个月认定5个学分。

(5)计算机合格证要求:申报中高(高讲)3个模块合格,中职2个模块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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