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近期部分省份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教育部同意,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开始时间由原计划1月14日延迟至1月24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审核、缴费时间详见当地考试机构补充报名公告。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教师资格条件依照教师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其中"有教育教学能力"应当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二、 申请人应在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试点省份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 、不得报考的条件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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