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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考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复合型面试等方式,题量以3道题为主;监狱戒毒系统2道题。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试题将根据考试目的、报考群体情况,在题型、数量、难度等方面进行组合。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试卷分为A类和B类。省级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省属基层单位的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设置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报考者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其中,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的,须统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其中,职业素养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认知水平;基础知识主要测查报考者掌握有关法律和公安基础知识,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基本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在有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严格守法、规范执法,有效沟通协调,妥善应对处置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