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公务员的工资主要由基本工资、职级工资、学历工资、学历再浮动工资、各种津贴补贴、工龄工资、各种补助工资等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这一规定奠定了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基本框架。
一般公务员的基础工资如下: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3100元;正科级3300元;副处级3600元;处级4000元;副厅级4400元;正厅级5000元;副部级5500元;正部级6000元。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正县级十五周年按副厅对待;副厅级二十周年按正厅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