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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考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申论考试对报考县以上机关与报考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的考生分别命题。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
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贯彻执行能力。
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笔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合成方法为:
笔试总成绩(不含公安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笔试总成绩(公安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80%+申论成绩×6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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