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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国现在有七种教师资格。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5.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6.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7.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成人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述分类确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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