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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岗位需要加考专业科目考试,所以要考两天。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按不同职位分别设置。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其中,综合管理类职位测试《申论Ⅰ类》,行政执法类、监狱戒毒管理机关警察职位测试《申论Ⅱ类》。财务会计、信息化、城市规划、审计专业、行政执法、监狱戒毒管理机关警察等职位加考专业科目笔试。
(二)笔试时间
笔试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09:00-11:30 《申论》。
下午14:0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6:30-18:00 专业科目。
笔试进行雷同卷识别,经认定为雷同卷的考生将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三)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其中:
一般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加考专业科目的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40%。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20个工作日左右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考生可通过深圳组工在线和考生服务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笔试成绩合格线、总成绩合格线、入围面试人数少于面试名额职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由深圳市委组织部统一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