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江苏省考分为笔试与面试,笔试又区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题量:A类(135题)、B类(135题)、C类(130题)。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笔试内容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可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查询考试大纲。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分别占50%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比例合成。
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原则上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1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