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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考申论1和申论2区别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职位考察的区别,二是能力测查的区别。
一、不同职位申论考试不同
急需紧缺专业职位、基层一线职位、市区机关职位的市直、区直机关综合管理类、法官助理类、检察官助理类职位测试申论I类,而街道、行政执法类、警察职位测试申论II类。
二、考生能力测查的不同
1、申论I类
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1)阅读理解能力
要求全面把握给定资料的内容,准确理解给定资料的含义,准确提炼事实所包含的观点,并揭示所反映的本质问题。
(2)综合分析能力
要求对给定资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内容、观点或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多角度地思考资料内容,作出合理的推断或评价。
(3)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
要求借助自身的知识、实践经验或生活体验,在对给定资料理解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和界定问题,作出评估或权衡,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措施。
(4)文字表达能力
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文种,运用说明、陈述、议论等方式,准确规范、简明畅达地表述思想观点。
2、申论II类
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1)阅读理解能力
要求能够理解给定资料的主要内容,把握给定资料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对给定资料所涉及的观点、事实作出恰当的解释。
(2)贯彻执行能力
要求能够准确理解工作目标和组织意图,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地完成任务。
(3)解决问题能力
要求运用自身已有的知识经验,对具体问题作出正确的分析判断,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或办法。
(4)文字表达能力
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对事件、观点进行准确合理的说明、陈述或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