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政审对父母要求有:1、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2、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如果考生父母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则属于政审不合格。其中直系血亲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具有生与被生关系。旁系血亲是相对直系血亲而言的,它指与自己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除直系血亲以外的、与自己同出一源的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伯、叔、姑、舅、姨等,亲兄弟姐妹也属于旁系血亲。
而如果考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属于政审不合格: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3.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4.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5.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6.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7.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8.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9.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0.因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有结论的
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1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
1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6.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处分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校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17.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18.上一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上两年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19.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0.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报考政法机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