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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证书是永久有效的,教育局人事科规定,2003年6月15日之前取得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仍然执行5年有效期,2003年6月15日之后取得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则无时限要求。
应试者经过测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即可获得《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一制作。证书内记录应试者的测试成绩和相应等级。
教资认定的普通话要求,一般要求是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含)以上标准。
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外教育单位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高等学校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其中现代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对外汉语教学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
师范类专业以及各级职业学校的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