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询招考职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简章》,全面了解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并结合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位。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流程严格按照 提交报考申请-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报名序号-报名确认-网上打印准考证进行。
三、笔试
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点。报考者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成绩发布后,报考者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面试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布。招录机关负责面试实施,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招录机关在本部门网站和考录专题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将面向社会进行调剂。
面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者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拟录用人员名单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本部门网站和考录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