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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不属于公务员。
律师的性质就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
我国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即从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市(自治州、盟)、县(旗)到乡(镇)五级人民政府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而律师只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按现行《律师法》之规定,是具有“高等院校法律本科以上学历”之法律知识或“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知识”;
2.经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资格;
3.经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执业证书;
4.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并以此为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