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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务员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分值各150分。《申论》试卷分级命制,自治区级职位使用A卷、市县级职位使用B卷、乡镇(街道)级职位使用C卷。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全区公安系统执法勤务职位、法医职位和司法系统狱医职位报考者,还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分值150分(卷面总分为100分的,计算总成绩时专业科目成绩乘以1.5)。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内容。
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本次招考申论试卷分级命制,自治区级职位使用A卷、市县级职位使用B卷、乡镇(街道)级职位使用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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