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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低控制分数线。为确保录用人员的整体素质,区别职位层级和职位类别划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凡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含公安专业考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也不得递补。
2.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对象。按职位依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对于一般职位,按与录用计划1:3的比例,确定该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象。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所形成的空缺,按本次招考公告有关规定予以递补。
对于面试复审阶段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按与录用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放弃资格复审所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按职位排序出现末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3.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情况。公布的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有关情况,是依各职位考生准考证号码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与笔试总成绩排序无关。同时公布了各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最低分,面试结束后将公布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和笔试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