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序号:不需填写,报名信息提交顺利后由网络自动生成。
2、报考部门、报考职位:每个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姓名: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4、身份证号:用半角数字填写本人真实的身份证号(15位或18位)。
5、出生日期:填写公历出生年月日,应与身份证相符,与身份证不符的请在“补充说明”栏注明。
6、性别:通过点选填写。
7、民族:通过点选填写。
8、政治面貌:通过点选填写。
9、婚姻状况:通过点选填写。
10、考生身份:通过点选填写。
11、学历:填写与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内容一致学历,通过点选填写。
12、学位:填写与所颁发的学位证书内容一致学位,通过点选填写。
13、所学专业: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要与当时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内容一致。
14、毕业院校: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要与当时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内容一致。
15、毕业时间:填写对应毕业院校颁发毕业证的时间。
16、生源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17、工作单位:填写所在工作单位的全称。
18、单位性质:现工作单位的性质。通过点选填写。
19、参加工作时间:填写参加工作年月,例:2005年3月。
20、服务基层项目:通过点选填写。
21、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及计算方法详见公告。通过点选填写。
22、执(职)业资格:指本人通过全国统一的执(职)业资格考试所获得的执(职)业资格。如:律师执业资格,没有则填写“无”。
23、技术职称:填写经主管部门评定或通过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所获得的初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有资格未聘任的也要填写,没有则填写“无”。
24、联系电话:填写能够迅速、直接联系到报考人员本人的手机(小灵通)号码、家庭电话号码或办公室号码。
25、户籍: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
26、个人简历: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
27、家庭状况:填写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
28、补充说明:填写招考职位有特殊要求,以上栏目无法说明的情况或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多个说明之间用分号隔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