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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编制考试属于教师招聘考试的一种,由当地教育局统一发布考试公告。
该考试分为笔试考试跟面试考试,报考条件一般包含学历要求、专业要求、户籍要求、年龄要求及拥有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每个地方具体要求不一样。考生通过教师编制考试后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由各地方招聘简章要求所定,教育综合知识(包括心理学,教育学,新课程理论,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学科专业知识(考什么专业就看什么专业)两门科目分别为120分,教育综合知识占40%,学科专业知识占60%。
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原则上5月上旬进行,中小学教师岗位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一科,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
面试由各地教育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一般采取试讲、说课等方式进行。面试前应精心制定面试方案,明确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程序和评分规则等。面试方案须报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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