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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相关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表彰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须提供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招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提供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以及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等社会在职人员,须所在单位出具相应的录用审批表、报到通知书、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人员,须提供工商注册登记或灵活就业登记等证明材料,也可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存单等证明材料。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须提供见习单位出具的见习考核证明等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基层特定公益岗位人员,单位在出具证明时须附注说明,也可提供社会保险缴存单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