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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公务员考试一共分为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三大项。
1、笔试: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各类职位均须进行公共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须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2、面试:面试由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3、体能测评: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能测评合格标准。其他岗位无需进行。
笔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合成方法为:
笔试总成绩(不含公安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笔试总成绩(公安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80%+申论成绩×6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