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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务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参加面试的人员根据拟录用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以及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将不得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要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应由本人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由各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并做好记录备查。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应试者,按主动放弃处理。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