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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公务员考试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具体科目会随具体职位变化。
报考省直、市(州)直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的市州局和长春市所辖区)、选调生职位考试级别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和《申论》(甲)。
报考县(市、区)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的县和除长春市辖区之外的区局)、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及省和市(州)直机关(单位)驻本级政府所在地之外县(市)的考试级别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和《申论》(乙)。
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和街道办事处录用优秀居委会干部职位的考生,考试级别为丙级,笔试科目为《申论》(丙)和《农村工作常识》或《街道工作常识》。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类职位的考生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公安专业科目》试题由公安部统一命制。
《申论》主要测查考生通过对给定资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等,所体现出的把握现象、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申论》(甲)、《申论》(乙)和《申论》(丙)在题型、题量和难度等方面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