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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务员考试科目包含:笔试、面试。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人员,除了要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
江苏省考的面试形式有三种:结构化面试,结构化小组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但近年来多以结构化面试为主。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原则上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1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