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遴选体检在哪里进行由各招录机关确定。体检工作由各部门根据《职位表》公布的体检要求组织开展。面试结束后,各部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或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用人部门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遴选或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各部门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或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不能进入中央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