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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务员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两部分构成,计算公示一般为: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具体比例请以最新招考公告为准)。
由于上海公务员笔试考试中,会出现考试科目并不完全是行测+申论,所以上海市公务员考试部分岗位笔试总分为250分,其中综合管理专业类别总分是200分。综合管理专业类别没有专业科目考试,所以总分为200分。笔试两科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x40%+面试成绩x60%。笔试三科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x40%+面试成绩x60%。(成绩计算方式请以最新公告为准)
笔试总分为200分的科目,需要用笔试成绩除以2换算成百分制。
笔试总分为250分的科目,需要用笔试成绩除以2.5换算成百分制。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个别职位拟录用人数与面试实际人数低于1:3比例的,招录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招,考生面试成绩一般需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