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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务员政审流程是有关政府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考核任务,组成考核工作班子,组织若干个考核小组,由考核小组分赴有关单位对被考核人进行考察,提出考察报告和考核结果意见,研究后确定考核结果,并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被考核者本人,并作为决定是否录用的重要依据。
湖北公务员政审流程
1、组织准备。
有关政府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考核任务,组成考核工作班子,研究制定考核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人员,组织若干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必须有两名以上人员组成,并须经必要的培训。
2、考察。
各考核小组分赴有关单位对被考核人进行考察。考察一般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所在单位领导或组织情况介绍、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考核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测评,并写出考察报告,提出考察结果意见。考察报告要求全面客观地反映被考核人的情况,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有证明人签字或加盖有关单位公章。
3、审核。
考核工作班子审核考核小组提出的考察报告和考核结果意见,集体研究后确定考核结果,并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被考核者本人,并作为决定是否录用的重要依据。未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