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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公务员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总分满分为200分。考试级别为甲级的合格线为120分,考试级别为乙级的合格线为100分。
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考试科目为《公安专业科目》;其它需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详见最新《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与条件一览表》。
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申论》科目可以选择用所报考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文字答卷,且在选用后必须使用。招录职位对《申论》考试答卷文字有明确要求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未按自选或要求的语言文字作答的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公布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参加下一环节考试。
笔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信息。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否则,不准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