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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务员考试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含“职位1”和“职位2”)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报考专业技术类职位,在笔试阶段加试专业能力测试的,笔试总成绩按职位备注中明确的比例合成。
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作雷同卷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安执法勤务类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面向少数民族招考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
其中,优秀村干部“职位1”、“职位2”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原始成绩(未含加分项),公安特警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暂不作排名。与往年一样,今年的笔试阅卷工作采取计算机无纸化技术进行,笔试成绩均由计算机自动合成。因此,不再接受报考人员校对成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