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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黑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内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可凭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减免考试费用。
办理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办理。其中: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报考人员需携带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携带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符合条件申请减免费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办理,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