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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公务员考试包含笔试、面试。其中笔试考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要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面试通常为结构化面试。
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办法,对县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和乡镇机关职位分别命制试题。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要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公安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30%。
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考试成绩公布后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或相关省辖市考录专用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名次。
根据拟录用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以及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进入面试的应试者,须在面试前按照各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的要求参加面试确认及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由相关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确定并通过本市、本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