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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医学类岗位笔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共100分。对于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市委组织部或市公务员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报考者的各科目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面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