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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务员考试一般考两科,部分岗位考三科。根据往年天津公务员考试考情,天津公务员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各为100分。法官助理职位、检察官助理职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需进行专业科目考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0%、30%、30%的比例合成。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内容。
申论考试主要测查应试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主要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天津公务员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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