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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务员一般一年考一次,一般在每年的上半年举行。但在2015年、2016年、2017年天津公务员考试都举行了两次考试,分成上半年与下半年。
天津市公务员考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均为100分。公共科目按照市级机关和区级以下机关进行分级测试、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进行分类测试。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50%的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需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0%、30%、30%的比例合成。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报考市级机关的,考场一般安排在市内六区;报考区级以下机关的,考场一般安排在所报考的区。笔试结束后,由天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各职位按照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需体能测评职位按照4: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的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的人员。报考人员可登录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或到报考单位,查询笔试成绩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等相关信息。